关于“借车”责任的法律解读

2019-04-09 11:24:00
军创家园网 付侃
原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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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 一位车主把车借给朋友,结果朋友连撞三车面临大额赔偿,可车辆又没有商业保险,车主和借车人都陷入尴尬。“借车”存在着法律风险,只有了解法律法规、明确法律责任,从法治思维出发处理“借车”的人情关系,才能有效避免纠纷。

新闻事件

      1月15日,驾驶人黄某为了方便,借朋友的车开,没想到开出门没多远,就连撞三车。让黄某后悔莫及的是,这辆车没有购买商业保险,而朋友知道后也后悔惨了。

       肇事司机黄某告诉记者,他已经很久没开过车了,但因为有事,便借来朋友的车驾驶。没想到一大早出门没多远,就看到公路上有行人,结果慌乱中方向盘打猛了,随后又因操作不当连撞三车。“我借车时,朋友告诉我这辆车没有购买商业保险,让我小心点。我当时一再向他保证会开慢点,没想到还是出事了。”黄某说,他面对四辆车共六七万元的损失,现在完全不知道该如何是好,也不知道该怎么向朋友交代。“早知道这样,说什么也不会借车给他。”黄某的朋友说,现在他后悔惨了。而黄某也说这个教训太惨痛,“都不知道如何面对朋友了,只有自己承担所有维修费用。”

问题

1 车主借车给黄某,出事车主有连带责任吗?

       解答:根据《侵权责任法》第四十九条的规定,因租赁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,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,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。不足部分,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;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,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。据此,如果车主将车借给他人,而且对方有合法驾驶证,如本案中黄某这种情况,那么车主无赔偿责任。

2 在什么情况下,借车给人车主必须担责?

       解答:根据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,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,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,并适用《侵权责任法》第49条的规定确定其相应的赔偿责任:(一)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,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的;(二)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;(三)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因饮酒、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,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;(四)其他应当认定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情形的。

3 不是车主驾驶,出事保险公司赔吗?

       解答:首先,机动车发生事故,无论驾驶人是否是车主,保险公司都应当在交强险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。黄某所借车辆没有购买商业保险,那么交强险以外的部分则需要自行承担。如果车辆购买了商业保险,则需要根据保险合同中的相应约定具体判断赔偿款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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